GB 14866-2006《個人用眼護具技術要求》標準中,相對原標準GB 5890-1986.主要技術變化為增加了產品分類、產品功能,更改了鏡片規格要求,提高了鏡片光學性能,防高速粒子沖擊性能要求。
1、增加產品分類
雖然GB 14866-2006標準中,列出了多種產品類型,但按原標準GB5890-1986生產的防沖擊眼護具大部分為眼鏡及眼罩,其他產品形式較少。此次標準變更后,產品分類中增加了安全帽與面罩組合式產品,該類產品也逐漸在市場上出現。
2新增多項功能
產品新增功能包括:可見光輻射防護、熔融金屬和熾熱固體防護、粉塵防護、化學霧滴和刺激性氣體防護。
可見光輻射防護。在GB5890-1986中.要求鏡片的可見光透射比應大于89%,并對有色濾光鏡片做出要求。作業場所光強隨生產工藝和環境變化而有很大的區別.為使不同作業場所從業人員免受較高光強的損傷,防護眼鏡應具有不同的可見光透射比。新標準既涵蓋無色透明鏡片,也允許產品使用有色濾鏡。規定無色透明鏡片的可見光透射比應大于89%,濾鏡的可見光透射比根據應用場所的不同具體確定。為了增強工作過程中人員使用的舒適度,新標準對左右眼濾鏡透射比的相對誤差也進行了規定。
熔融金屬和熾熱固體防護。冶煉、鑄造、焊接等作業場所存在熔融金屬和熾熱固體飛濺危險,一般眼護具無法提供有效防護。對應這種情況新標準中規定了該特殊場所下使用的眼護具技術要求。對熔融金屬防護、新標準要求將溫度為1450℃ +-20℃、質量為100g的鑄鐵球在250mm處釋放至鏡片上,要求鏡片無熔融金屬粘附或破損;對熾熱固體防護,標準要求將直徑為6.5mm的鋼球加熱至1030℃,放置于鏡片表面,在7s內不完全穿透鏡片。
粉塵防護性能。作業環境中存在的粉塵有沾染眼部的危險,舊標準中對此無相關防護性能指標。在新標準中,提出了眼護具粉塵防護性能的性能指標和測試方法:使用發塵柜以煤粉為介質,用光電反射計測量試紙在粉塵試驗前后的反射率之比,要求反射率變化低于20%。
化學霧滴和刺激性氣體防護。農業、化工、制藥等行業中多存在易揮發化學品,這些場所中使用的眼護具應具有對化學霧滴和刺激性氣體的防護性能。新標準中以酚酞霧滴模擬化學霧滴,要求眼護具能夠20ml/min-30ml/min的酚酞噴霧環境中10s內保證其內部的試紙不發生變色反應;以氨氣為代表研究眼護具對刺激性氣體的防護性能,要求眼護具能夠在5min內在氨氣環境中保證其內部試紙不變色。
3、原有技術要求的變化
鏡片規格變化。新標準中單鏡片規格改為:圓鏡片直徑≥40mm,成型鏡片≥(30 x 25)mm,單鏡片≥(105 x 50)mm,鏡片直徑、成型鏡片尺寸相對原要求有所減小。
鏡片光學性能要求變化。從生產過程中從業人員舒適度和工效學角度考量,新標準對產品光學性質的要求越來越有所減小。
鏡片光學性能要求變化。從生產過程中從業人員舒適度和工效學角度考量,新標準對產品光學性質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細。在GB5890-1986中,要求鏡片棱鏡度需低于0.16△。在新標準中,對應當前產品的規格型號多樣的特點,對平面型和曲面型的眼護具分別做出要求:對平面型鏡片,要求棱鏡度互差不超過0.125△;對曲面型鏡片,要求鏡片中心與其他各點之間垂直和水平棱鏡度互差均不得超過0.125△,左右鏡片棱鏡度互差不超過0.18△。舊標準中,要求產品經線屈光度在0±0.125D以內,任意2條經線間的屈光度差低于0.125D;在新標準中要求鏡片屈光度互差為(-0.07-0.05)D,高于原標準。防高速粒子沖擊沖擊性能變化。相對舊標準,新標準對鏡片防高速粒子沖擊的性能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主要有2個方而:將防高速粒子沖擊性能試驗中的鋼球直徑由3min改為6mm;沖擊試驗速度提升,并按抗粒子沖擊速度等級劃分不同種類眼護具。
標準更新的意義
新標準實施不僅提升了高速粒子沖擊防護性能要求,還豐富了產品功能。
新標準大大提高了高速粒子沖擊防護性能要求,包括增加沖擊試驗所用鋼球質量、提高沖擊速度。新指標與美國同類標準ANSI Z87 I及歐洲標準EN 166中的技術要求一致。這一性能要求的改變,有利于滿足作業者在日趨復雜的作業環境下的眼面部防護需求。
我國的眼護具長期以來主要側重于對工作過程中顆粒物對眼部的沖擊進行防護,結構單一,功能有限。與之相對比,國外該產品的分類較為細致,對應不同的工作環境具有不同的眼部護具。新標準中.對眼護具的抗化學物質(化學霧滴,刺激性氣體)、抗粉塵和熔融金屬及熾熱固體防護性能都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從而引導產品向功能多樣化、復合化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