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禁不止的正己烷中毒事件的原理及防止措施
為什么正己烷中毒事件屢禁不止?對于正己烷中毒重在預防,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應該認真學習職業病相關法律,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政府職能部門需加強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力度,通過經常性的職業衛生監督、監測和職業健康監護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重視相關原材料的監管,從源頭上杜絕使用正己烷含量過高的黏合劑和有機溶劑。
在談正己烷的防護前,先了解一個概念——職業性有害因素的接觸限制量值。正己烷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為100mg/m3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為180mg/m3。正己烷主要通過呼吸道吸收,對眼睛也有刺激作用,如有條件應首選全面罩作為眼睛和呼吸勞保用品;如果選擇防毒面具,應佩戴適合的過濾元件,并佩戴眼罩。正己烷也可通過皮膚吸收,為防止正己烷通過皮膚吸收,應選擇相應的防護服和防護手套作為全身的防護。
作業工人也要加強對正己烷的認識,由于在正常生產條件下正己烷常達不到急性中毒的濃度,其潛在弊端是缺少相應的警示作用,日積月累長期接觸,造成慢性中毒的概率大大增加。因此,從事正己烷作業的工人在工作中要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中毒的發生。 用人單位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做好作業工人崗前、崗中、離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加強職業衛生保護措施,利用密閉生產、有效的通風來降低作業場所空氣中正己烷濃度,并要求作業工人使用有效的勞保用品防護措施,保護勞動者的健康。